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10条任务举措一文了解!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10条任务举措,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领域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家政服务消费需求。一起了解——
完善家政服务职业标准体系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对家政服务需求变化,适时增设新的家政服务职业(工种)。
及时制(修)订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的综合性水平作出规定。
优化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职业等级设置。
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职业分类体系,拓宽职业发展通道。
加强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宣传,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标准意识。
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
按照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规范化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实操技能训练,加强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
动态更新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和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各地可结合实际将急需紧缺的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纳入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
发挥家政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家政企业完善实训设施,加强技能提升培训。
鼓励家政培训机构与小微家政企业合作开展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加强家政服务专业化培养
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加强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根据社会需求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加快推进家政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
支持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发展,鼓励家政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合作开发学历与岗位技能双提升项目。
引导家政相关专业学生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利用假期或实习期到家政企业学习锻炼,支持家政企业参与校园招聘。
优化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评价
进一步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家政服务职业评价机制和职业评价体系。
加大家政服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力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提升家政服务职业评价质量。
鼓励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引导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
发挥职业技能竞赛
对技能提升带动作用
积极培育家政服务领域竞赛品牌,探索开展国家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在各类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家政服务类竞赛项目,鼓励开展地方或区域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
鼓励行业协会、行业联盟、家政企业以及相关院校,积极参与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
加强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建设
推进家政(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师资示范培训和家政服务职业经理人培训。
开发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教程,推广使用家政服务相关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
探索国际区域交流机制,引进高水平家政服务师资、课程、教材等资源。
推动数字化赋能,丰富线上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资源。
鼓励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等兴办职业培训集团(联盟)。
探索依托电子社保卡发放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券,鼓励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相关补贴补助。
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
鼓励家政企业引入现代企业经营模式,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打造家政服务品牌。
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家政企业,逐步向员工制家政企业转型发展。
加强家政企业用工管理,指导家政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引导家政企业建立与家政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办法。
加强家政服务业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家政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行业联盟开展家政服务诚信建设,引导家政企业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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