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政培训师资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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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机构、学员:
为提升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培养家庭服务业师资,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家庭服务业师资培训队伍,促进我国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拟开展家政培训师资职业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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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山东阳光大姐职业培训学校
二、培训对象
家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家政企业培训讲师,家政行业协会人员,院校家政相关专业教师,有意愿学习的社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家政培训师资的职业要求(5课时);
(二)家政培训课程开发(4课时);
(三)家政培训教学设计原理与策略(6课时);
(四)家政培训教学方法与技巧(7课时);
(五)家政培训教学实施(10课时);
(六)家政培训教学评价(4课时);
共计36课时。
四、培训师资
师资为家政培训师资的各方面专家学者及高校教授等。
五、培训方式及收费
(一)培训方式
2023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10月20日下午报到),在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崔寨街道中心大街4号)开展线下培训。
(二)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标准为家政培训师资3300元/人(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此外无任何费用)。
培训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现场刷卡等方式缴费,指定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山东阳光大姐职业培训学校
账 号:8661 1764 1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英雄山支行
注:缴费时请备注单位全称及参训人员姓名,缴费成功后请保留缴费凭证。
六、培训证书发放
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家政培训师资培训证书,该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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